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参保人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包括就业服务、劳动合同管理、职业资格、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的集成电路卡(CPU卡)。
二、社会保障卡的作用?
目前,社会保障卡可实现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功能。个人医疗费用报销周期将由过去的几个月缩短为几十秒,彻底解决报销周期长的矛盾。持卡人可通过社保中心的查询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个人的社会保险信息,还可通过设立在医疗机构的查询设备,查询医疗费报销记录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等信息。对于社会保障卡的其他功能(如:查询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发放等),将随着克拉玛依“金保工程”的推进逐步完善。
三、本次社会保障卡发放范围有哪些?
本次社会保障卡发放的范围是:按2009年4月底在册,并依据独石化社保中心和区社保局采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制作发放的。对于参加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居保人员)和其他各种原因本次未办理社保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09年5月以后新分(新调入)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区破产企业的参保人员),待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发放。
四、领到社保卡后参保人员应核对什么信息,发现错误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在领卡时应仔细核对卡面信息,如果出现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情况,请您通过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将社会保障卡交回所属社保机构重新制卡;如果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交所属社保机构重新制卡。
五、如何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和结算?
1、参保人员到就诊科室看病时,应主动向医生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并保证病历手册的连续使用。
2、参保人员交费时,主动将社保卡和处方签交给收费人员,参保人员缴纳完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后,就完成了相关结算手续。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3、收到结算单据后,请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并妥善保管好社保卡及结算单据。
六、目前,参保人员在独石化职工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的范围有哪些?
目前,参保人员可持卡在独石化职工医院门(急)诊和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就医结算。对于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流程,工作人员正与克拉玛依进行测试,待调试工作结束后按第七条进行住院结算,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如何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住院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在办理入院通知后,在住院结算窗口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院方刷卡录入信息后,为您办理就诊序号的同时,将根据病情收取不同额度的预付金。在市油田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未与个人结清医疗费用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医保基金的拨付。
八、实行持卡结算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少带现金了吗?
根据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由于每个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积累不同、就诊次数不同、用药和治疗项目不同等等情况都会造成每次就医结算后个人自付金额的不同,或者因系统原因不能实时结算,本人须使用现金与医院进行结算。因此,请各位参保人员就诊时要带够必要的现金。
九、什么情形下,参保人员应使用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1、因停电、网络故障;
2、社会保障卡办理、遗失挂失、补办期间;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设备原因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检查;
4、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未缴或欠缴医疗保险费期间;
5、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6、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城乡居民未缴纳全年医疗保险费期间;
7、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狂躁型等精神病的。
十、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怎么处理?
请您立即挂失,挂失有两种方式:
1、持卡人可拨打电话预挂失:独山子区社保参保人员拨打3688031或3872992;独石化社保参保人员拨打电3862355或3862359。
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5天。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2、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
持卡人在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机构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20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保机构领取社保卡。如果已办理正式挂失与补卡,不能撤销挂失,原社会保障卡已作废。
十一、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若发现患者使用伪造或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如何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核对社会保障卡时,若发现患者使用伪造或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十六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参保人员急诊就医未带社会保障卡,怎么结算费用?
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未携带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先行救治,并出具急诊、急救诊断证明,由参保人员用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因急诊、急救需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应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结算登记手续;若3个工作日内未出示社会保障卡的,全部住院费用由参保人员用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手续。
十三、参保人员因故需要由他人代为开药,该如何办理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因故需由他人代为开药的,代办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情诊断证明代为开药。
定点医疗机构应如实登记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核实病情诊断证明。
十四、什么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费处理?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自费处理:
1、因美容整形、酗酒吸毒、戒酒戒烟戒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涉及民事、刑事责任的意外伤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按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它费用。
十五、什么情况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社保机构不予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未认真核对有关证件违规代开药品的;
2、应当按自费处理而未按自费处理的;
3、违规收入住院的;
4、其它检查、治疗和用药不合规定的。
十六、社会保障卡在使用和保存中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接近强磁性物体;
2、不要弯曲扭转卡体;
3、不要损伤、玷污、刻划芯片和卡面;
4、不要受高温影响和强光照射。
十七、社会保障卡和独石化职工医院的诊疗卡有何不同?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凭证,也是参保人员就医和实时结算医疗费用的专用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参保人员未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额收费。
独石化职工医院的健康医疗服务卡是患者用于门(急)诊、社区、住院、体检的内部诊疗卡,不能实现“实时报销结算”。它可以通过网络(E健通)查询患者个人的诊疗信息和费用明细,并享受网络健康服务。
目前参保人员在独石化职工医院就医需执行“双卡并行”的流程,即:用医疗健康服务卡进行诊疗,用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
十八、参加克拉玛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何时能享受持卡就医结算?
根据克拉玛依市“金保工程”的工作安排,克拉玛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卡就医结算程序已进入开发阶段。目前,参加居保的人员已在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具体实施时间还待克拉玛依的通知。
十九、参保人员可以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的克拉玛依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目前,克拉玛依市、新疆油田的七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了持卡就医结算。这七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市第二人民医院、独山子石化职工医院、明园职工医院、准东职工医院、地调处职工医院。
二十、参保人员转院、转诊至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时还能用社会保障卡吗?
参保人员转至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参保人与异地医疗机构现金结算医疗费用后,持相关发票及诊断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