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教师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任免的推荐、考察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对区中小学幼儿园人、财、物的监督管理。
(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区本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落实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区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科学教育;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七)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管理和具体指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各种形式、层次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归口管理面向社会力量办学和社会化教育、考试工作。
(八)负责对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负责督促检查各类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情况,组织教育科学研究,交流教育信息,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十)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人员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独山子区教育局设行政办公室、党办、人事管理办公室、思政办、财务管理办、教学管理办、教学研究室、学前教育(民办培训)管理办、教育督导室、招生考试办、工会等11个专业科室。
三、办公地址
独山子区南京路21号(教育局联合办公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9:30-13:30 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翔
联系电话:0992-3862673
联系人:陈佩
联系电话:0992-386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