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0日 星期六 晴  最高气温:38℃ 最低气温:25℃ 风力:3级 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06月09日):首要污染物 臭氧,空气质量指数:72, 空气质量级别: 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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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对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订与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参与拟订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

(二)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工业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工业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三)推进石油石化产业发展。拟订石油石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石油石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与石油石化企业的对接沟通,协调石油石化企业生产运营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地企合作发展新形式;负责协调油地关系。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行业专项规划,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六)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组织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十)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大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共享使用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相关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撑和培训指导,执行相关信息安全测评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二)负责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拟订招商引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招商引资投资环境的宣传和策划;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牵头做好民营企业服务工作,承接民营企业的困难诉求并按照部门职责进行任务分解,跟踪、督导和反馈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汇总、发布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和措施,推进民营企业发展。

(十三)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服务贸易的政策、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指导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核准及证书审批发放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办法,组织和参与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事务的对外谈判并负责商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项目,规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经营秩序;监测、分析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情况并负责相关领域统计工作。

(十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建设、完善市场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贯彻执行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领域专项规划;贯彻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市场协调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推进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监测统计分析国内贸易、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划、推进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十五)牵头拟订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各类展会活动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展会日常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物流业发展工作,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布局,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问题;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制定商贸物流规划、标准和政策。培育物流市场,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物流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网信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订信息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区委网信办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起草信息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对信息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规划布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技术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

2.与区委机要保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电子政务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跨行业、跨部门政务信息化重大建设工程。区委机要保密局统筹组织相关部门推进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共性标准规范。

3.与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建设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具体负责编制电子政务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提出电子政务有关投资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做好与上级服务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负责日常运行管理、技术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网站群的技术支撑、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安全防护等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建设;负责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指导、推进各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4.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电力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平衡电力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电力重大项目,协调电力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电力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衔接电力供需平衡,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5.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独山子区工信局设综合办、企业办、商务市场办、安全办4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化中心。

三、办公地址

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行政服务大楼东4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9:30-13:30 15:30-19:30;

冬:9:30-13:30 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信局综合办

联系电话:0992-3682442

传真电话:0992-368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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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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