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要求,独山子区将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我区所涉及的扶贫项目资金清单13项,分别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所涉及的扶贫资金项目32笔,资金总计2702万元。其中:
一、 教科文处:
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708.65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教育局。
2、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笔,金额85.82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文体旅游局。
二、农业处:
1、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笔,金额175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农牧局。
2、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笔,金额14.93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农牧局。
3、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1笔,金额184.87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农牧局。
三、社保处: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笔,金额68.53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笔,金额374.28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笔,金额87.92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民政局。
4、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笔,金额44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民政局。
5、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笔,金额13.02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残联。
6、就业补助资金3笔,金额837.59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公共就业管理局。
7、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笔,金额3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市场监管局
四、行政政法处:
1、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经费1笔,金额10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文体旅游局。
五、其他项目:
1、优质粮食奖励资金1笔,金额为94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述扶贫资金项目填报了2018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并进行公开,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不断加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管理。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克财发【2018】129号文件因涉密,未对文件内容及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公开。
附表:扶贫项目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