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区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63号)和《克拉玛依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克政办发〔2019〕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2019年6月,《独山子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已征求区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分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30家单位意见,根据征集到的5条意见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三、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公开透明,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稳步推进法治独山子建设。
三、主要内容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加强事前公开。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亮证执法、出示执法文书等制度。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及事项办理过程中进度查询、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信息。
(3)推动事后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公布。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4)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
(2)规范执法文书案卷。
(3)规范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主体。区司法局负责本级政府的法制审核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工作由本部门负责。
四、落实措施
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指导,通过开展培训宣传,加强督促检查,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五、解读主体
独山子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