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自治区、市有关政务公开要求,制定《2020年独山子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全区各行政机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13条,其中发布政府文件、公告、动态、年报2972条,发布规划计划18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发布财政信息223条。
主要通过“独山子零距离”“独山子在线官微”“独山子旅游”“平安独山子”“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共公开信息8000余条。
1.高标准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克拉玛依市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确保群众第一时间知晓政策,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平台、12345阳光热线、区长信箱,准确掌握并及时反馈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解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全年受理咨询投诉1.78万余件,总体回复率100%,办结率99.9%。
2.严格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做好决策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独山子零距离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重大会议情况,并对区级文件进行公开,全年发布区级文件11个。二是不断推进执行公开。依法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安全提示,以及国内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一般事故。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公开。对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权责清单进行公开,开设权责清单栏目,对权责事项及时动态调整,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四是加强服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情况、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和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全年发布信息1300余条。五是扎实做好结果公开。围绕我区重大建设项目,及时公开审批、核准和备案等信息,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网站上公开重大项目执行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栏,及时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制定《独山子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进一步规范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机关办公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重新调整了各个部门的归口栏目职责表,明确部门责任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编制,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全力完成独山子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
2.收费情况。全区各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免费。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20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未引起行政复议。
(四)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程序对公开信息进行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依托独山子区政府门户网站原有的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调整,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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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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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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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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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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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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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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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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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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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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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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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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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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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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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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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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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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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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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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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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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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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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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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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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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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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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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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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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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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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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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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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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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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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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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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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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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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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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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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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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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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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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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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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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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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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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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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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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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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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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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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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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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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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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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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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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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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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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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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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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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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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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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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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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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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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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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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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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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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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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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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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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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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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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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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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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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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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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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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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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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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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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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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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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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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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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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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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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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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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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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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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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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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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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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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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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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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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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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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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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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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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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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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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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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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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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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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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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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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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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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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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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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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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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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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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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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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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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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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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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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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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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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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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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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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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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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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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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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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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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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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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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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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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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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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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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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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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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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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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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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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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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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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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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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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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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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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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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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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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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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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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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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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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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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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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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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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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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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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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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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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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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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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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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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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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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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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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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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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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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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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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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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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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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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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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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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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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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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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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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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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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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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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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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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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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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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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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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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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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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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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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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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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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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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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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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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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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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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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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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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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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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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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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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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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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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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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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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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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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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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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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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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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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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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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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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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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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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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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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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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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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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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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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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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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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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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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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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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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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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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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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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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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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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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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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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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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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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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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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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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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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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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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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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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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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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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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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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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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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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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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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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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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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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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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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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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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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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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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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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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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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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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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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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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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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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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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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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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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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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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尤其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其他形式解读方面较为薄弱;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交接、培训和指导还不足等。
2021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任务落实,按照“五公开”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查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展创新,提高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水平,探索政务公开特色和亮点。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通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每季度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并指导各单位针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