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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政府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 www.dsz.gov.cn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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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区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我区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独山子区决算情况

2020年,财政总收入28.8亿元,较上年增长28.2%,较上年增长绝对值6.33亿元;财政总支出28.8亿元,较上年增长28.2%。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646万元(教育薄改资金505万元、内初班经费301万元、营养膳食补助2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482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2828万元(工建局化学品空车停车场项目1356万元、工建局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1098万元、文体局旅游发展基金20万、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经费302万元、民政局2019年彩票公益金29万、医保局医疗救助经费23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34万元(新北区街道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43万元、金山路街道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29万元、西宁路街道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62万元)。以上均为上级补助资金(由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可以在两年内结转使用,部分项目形成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7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65亿元,非税收入3.43亿元,转移性收入9.66亿元。

税收收入决算为:增值税17554万元,企业所得税1161万元,个人所得税284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7514万元,房产税3974万元,印花税131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965万元,土地增值税403万元,车船税1309万元,契税1151万元,耕地占用税338万元,资源税6万元。

非税收入决算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0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60万元,罚没收入1336万元,专项收入28548万元,捐赠收入1万元。

转移性收入决算为:上级补助收入50114万元,调入资金783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000万元,上年结转4906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7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9亿元,转移性支出3.5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49万元,国防支出8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612万元,教育支出349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49万元,农林水支出15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41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5万元,金融支出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377万元。

转移性支出决算为:上解支出1929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6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2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92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66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5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万元);转移性收入8.3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352万元,上年结余343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9.2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8.7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461万元,其他支出53311万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1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03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5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27546万元);转移性支出5036万元(年终结余2828万元,调出资金220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29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65万元,为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上级补助收入1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1299万元(调出资金1165万元,年终结余134万元)。

(四)独山子区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克拉玛依市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9.1亿元,新增债务7.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亿元,主要用于北京路改造工程项目、南京路改造工程项目、南部旅游区二期工程3个项目;专项债券5.3亿元,主要用于自来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至检修库管线及进厂水管线改造项目、两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供热系统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劳动力市场及实训基地综合项目8个项目。2020年申请再融资债券0.9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有效缓解我区财政收支矛盾压力。截至2020年末,我区债务余额16.78亿元,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相关规定。

截至2020年底全区债务率为106.52%,根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反映为低风险地区。

(五)“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542.01万元,较上年减少156.71万元,减幅2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91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2017年度一笔因公出国(境)经费往来账款,剔除此项不可比因素,实际今年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52.14万元,较上年减少20.57万元,减幅28.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96 万元,较上年减少137.56万元,减幅21.99%。主要原因为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大力压减运行成本,从严从紧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一)全年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46亿元。保障便民警务站、巡防大队、小区封闭运行经费,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安排“访惠聚”专项资金,用于建强基层组织,落实为民办实事、好事。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全年投入教育3.5亿元。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向义务教育、教育薄弱环节倾斜,保障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学前三年免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项目支出。

(三)全年投入科学技术0.2亿元。保障文化中心科技馆运行、科普宣传、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四)全年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0.96亿元。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保障两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独库公路冬春旅游资源交流会、全民健身居家线上系列比赛、“荒野之旅、独库有路”自行车赛、独库公路通车节、独库公路博物馆、独山子展览(博物)馆、旅游推介等支出,持续增强“天山骄子、休闲之都”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五)全年投入卫生健康1.28亿元。保障我区疫情防控资金,为全区疫情防控提供财力支持;持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和全民健康体检经费投入,促进我区健康体检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六)全年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1.12亿元。进一步拓宽就业资金保障渠道;进一步支持养老事业发展,保障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老年人特殊生活补贴、体检等支出,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提高辖区居民幸福感;进一步保障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等救助政策;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医疗保障等政策。

(七)全年投入住房保障0.47亿元。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持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暖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激发老城区活力,让百姓生活更方便、更舒心。

(八)全年投入脱贫攻坚0.17亿元。精准发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全年投入扶贫资金0.17亿元,保障疏勒县购置冷链物流车、医疗设备及人才交流等支出。安置南疆转移就业人员,保障其生产、生活、学习。

(九)全年投入环保3.1亿元。力补短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投入3.10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污水厂运行、大气污染防治及监测,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以人民为中心,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无财税收入的情况下,清醒认识到向上级争取资金的紧迫性和危机感,第一时间全力向上级财政争取应急调拨资金,缓解我区支出压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防疫资金拨付,共安排各项疫情防控支出0.64亿元,保障了防疫物资、困难群众救助、隔离点及相关抗疫经费。

(二)围绕总目标,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资金支持。紧紧围绕总目标,为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提供财力保障。持续支持平安城市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聚焦中心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区享受减免政策2.88万户次,减免金额4.41亿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二是推动各项金融扶持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发挥金融支撑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扶持性政策落实的意见》,为462户个体工商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用贷款3414万元,发放贴息资金53万元,为319户个体工商户办理信贷展期业务,展期金额2365万元,为我区2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纺织服装口罩生产企业发放贷款贴息9.2万元;三是用好政府债券及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有力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其他直达资金,重点用于疫情防控救治、交通、产业园区、文化旅游等重大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四)精打细算,突出保障重点支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随着近年来国际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及一系列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受到冲击巨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区严格贯彻落实“六保”“六稳”以及“三保”兜底工作任务,既当好“铁公鸡”,也打好“铁算盘”,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行政运行成本,严控预算追加,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2020年我区民生支出共计13.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亿元,增幅12.39%,促进实现全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五)财政改革与管理稳步推进,提升管理效能。一是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自治区对各区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区在全疆96个区县中取得了第五名的成绩;二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2020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9年部门决算及2020年部门预算,推动预决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内部控制建设有序推进。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四是持续深化国库改革。完善政采云平台建设,完成采购交易0.31亿元。2020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量24.75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21.98亿元,占比88.80%;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12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我区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做好扶贫资金系统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对惠民惠农资金政策入户宣传及资金发放的末梢验证,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序做好各项财税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着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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