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对“独山子东部新区盘锦路以东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图则H”(以下简称“地块图则”)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指导建设项目开发建设,依据《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分区规划(2017-2030年)》及《独山子东部新区盘锦路以东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了“地块图则”调整的编制工作。期间,我局与设计单位以及开发企业多次对接,并反馈了审查意见,现“地块图则”已修改完善。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共30日)。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反馈电话:0992-3688187
电子邮箱:zrzy_gs@163.com
四、主要公示内容
(一)规划范围
该地块位于盘锦路以东、韶山路以南、重庆路以西、长岭路以北北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24.03公顷。
(二)规划定位与目标
打造空间布局优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景观优越的居住组团。
(三)独山子东部新区盘锦路以东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图则H(含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