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1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独库自驾车营地配套商服项目”房地产项目,房屋性质商品房,已具备预售条件,现就预售许可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号:新建房许字〔2022〕105号
二、项目坐落地点:独山子区独库公路零起点处。
三、预销售建筑面积:8234.94平方米。
四、预销售栋数:2栋。
五、预售房款开户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南京路支行;
预售房款开户账号:88202000007800000608
六、本通告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按照《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1条、第42条之规定,警示买受人与该公司签定预售合同时不得签定由该公司保留使用权、经营权等“售后包租”条款,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应在30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克拉玛依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备案。
特此通告。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预售电话:0992-3866777
售房部地址: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806号(城投大厦19楼)
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监督电话:0992-36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