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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独市监质处罚〔2022〕90号李桂芝(独山子区明康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 www.dsz.gov.cn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7日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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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克独市监质处罚〔2022〕90号

 

李桂芝(独山子区明康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李桂芝

92650202MA77TQLJ4C

 

李桂芝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1月16日经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食品、卷烟、百货、蔬菜、水果零售、棋牌娱乐服务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1年10月处从奎屯笑厨牌产品的代理商付老板处购进了25袋笑厨牌番茄酱,规格:30g/袋,生产日期:20210510K,保质期12个月,其后在经营的独山子区明康商行对外销售,截至2022年7月15日检查时,因工作疏忽,未将超过保质期的番茄酱进行下架处置,上述25袋笑厨牌番茄酱也尚未销售,货值金额为**元,尚未获取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5袋笑厨牌番茄酱;

二、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已履行)

2022919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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