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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独市监质处罚〔2022〕88号阿布都热依穆江·亚库甫(独山子区六六辣子鸡店)使用发霉变质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克独市监质处罚〔2022〕88号阿布都热依穆江·亚库甫(独山子区六六辣子鸡店)使用发霉变质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 www.dsz.gov.cn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7日
来源:市场监管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克独市监质处罚〔2022〕88号 | 阿布都热依穆江·亚库甫(独山子区六六辣子鸡店)使用发霉变质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 阿布都热依穆江·亚库甫 | 92650202MA7C2F9L1Q | 阿布都热依穆江·亚库甫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6日经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预包装食品、热食品制售。当事人于2022年7月初从***以**元/桶的价格购进了1桶番茄酱,净含量:2千克/桶、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保质期为12个月,在自己经营的六六辣子鸡店餐厅内用于烹饪。因当事人未落实食品查验制度,未将发霉变质的食品原材料半桶番茄酱及时清理下架,分别摆放在餐厅后堂烹饪间操作台上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022年7月15日被我局依法查获时,将发霉变质的番茄酱仍继续使用烹饪,并已加工制作每份**元的辣鸡鸡2份,上述发霉变质的食品原材料货值金额为**元,获取违法所得***元。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元; 二、罚款2000元 以上合计****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2022年9月23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