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行政审批环境,经区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独山子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环节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
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不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清单》逐项制定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附件:独山子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