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现开展2023年独山子区科技类项目储备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本次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工作以加快构建“一主多元”格局为目标,梳理当前我区科技项目开展情况,为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打好基础。科技计划项目储备鼓励包括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企业申报。此次储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强化统筹管理。根据独山子区科技项目储备机制,按领域、按类别,按进度统筹,分类推进区内科技项目储备培育工作,以常态化、敞口式储备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滚动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任务指标,聚焦本领域优势资源、重点研发方向、关键核心技术,推荐重点企业储备科技计划项目。其他单位应积极主动的动员分管领域的企业储备科技计划项目。
二是对质量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科技储备项目实施优先扶持培育。对报送储备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培训;对符合高精尖发展方向且对行业具有前沿带动力的产业储备项目加强走访调研与资源对接,提供专项辅导,并优先向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推荐。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单位条件
1.在独山子区域内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已申请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优先。拟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明拟申请。
2.近3年内在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3.在所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装备;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能够出具正式运行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项目牵头单位应符合第1-4条要求,为该项目的实施和投资主体。联合实施项目相关成员单位应符合第2-4条要求。
(二)项目条件
1.项目应为在施项目或拟实施项目,项目启动日期原则上应在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之间,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2.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完备的内部立项及实施手续。
3.联合实施项目的各成员单位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整体方案以及各子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方式
1.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独山子区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储备信息表”(附件1)“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储备明细表”(附件2),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完整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区科技局。
2.后续如有需要,将另行通知项目单位提供其他详细材料。
四、联系方式
独山子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992-3650805
科技中介机构 联系电话:15700978511
电子邮箱:14353520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