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及自治区、市有关政务公开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快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则,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制度体系日趋健全完善。
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独山子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独山子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制度》《独山子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独山子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独山子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政务公开联络人制度,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独山子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各单位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是学习培训效果良好。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责任意识。2022年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第三方评估、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审核与发布、政策解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二)政府信息发布全面有序。
一是基础信息公开全面完成。坚持在主动公开、全面公开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公开的效果和范围。加强政府自身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各街道、各区政府部门工作职能、负责人等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162篇、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2篇、财政直达资金信息15篇、公务员招录信息5篇。高标准完成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公开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12篇。扎实开展建议和提案结果公开,主动将群众关注度高的文旅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物业管理等建议和提案结果向社会面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公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草案公开和意见征集结果7组,公开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5篇,本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开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发布《印发<独山子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确保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突出涉及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发布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领域政府信息,共公开各类信息1500余条。
三是行政事项公开全面推进。持续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在新疆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20余项,在信用中国(新疆·克拉玛依)公布行政处罚信息185条。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2022年区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我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上级文件和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等19种答复文书格式,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规范。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编制《独山子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街道办事处、各政府部门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机构和形式等,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起。
(四)政策回应解读及时有效
我区坚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2022年针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医共同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红色物业等9篇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图文解读2篇),帮助市场主体和群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用好新闻发布会这一重要载体,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医保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改革等新闻发布会7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我区严格按照网站建设相关要求,不断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每月利用第三方网站监测报告,及时对网站做出相应的整改,截至目前未被列为不合格网站。充分利用“人工检查+技术监测”双检查工作机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定时检查,实时监测网站链接、栏目更新、错敏词等,确保网站平稳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1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867 |
行政强制 | 16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91.9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1 | 0 | 8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1 | 0 | 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1 | 0 | 8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维护不到位。部分政务服务网事项出现事项无办事指南、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与流程办理时间不一致、条款内容存在错误等问题。二是“三审三校”把关不严。部分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领导人讲话、地域、民族等规范性表述出现错误。三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与解读文件未及时相互关联,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
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从以下五个方面积极改进:
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网站发布信息机制等,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督促各部门做好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更新维护,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着力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回复信息公开申请,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是及时高效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准确把握“专栏专姓”的基本定位,不断推进教育、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及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三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解读主体、解读人”同步五公开原则,积极采用图表图解、视频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功能,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程度。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使政务公开成为给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成为支持市场主体创业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让广大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享受优质、均等的政务服务。
五是做好群众诉求回应工作。高度重视与群众的互动,继续发挥政府网站积极作用,通过政民互动平台、阳光热线、区长信箱等准确掌握并及时反馈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解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