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独山子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sz.gov.cn/,下同)查阅本《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独山子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独山子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为独山子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本级:
1.政府职能。主要包括区人民政府领导组成及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机关业务范围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3.重大决策。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
4.工作动态。政府工作动态,包括政府全体会、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等信息。
5.财政信息。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收支报告,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
7.社会服务。主要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行政决策。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3.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部门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4.行政执法。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结果(个案)。
5.社会服务。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服务项目。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内容请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及首页相关栏目中查询。
(二)查询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行政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dsz.gov.cn/。
(三)公开时限
公开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需填写《独山子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处领取,在独山子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机构)为独山子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电话:0992-3688261
传真电话:0992-3682972
地址:大庆东路9号区机关办公楼30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9:30-13:30 15:30-19:30
邮政编码:833699
(二)受理形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大庆东路9号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收),邮政编码:833699,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992-3682972,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独山子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当场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通过下载《独山子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以电子邮箱方式提出申请,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在邮箱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特别申请。对阅读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等,受理申请的部门会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申请受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本机关将按照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的流程进行受理。
1、接收与登记。
收到关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立即对申请表进行登记。
2、办理。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书形式要件是否完整、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是否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具有关联等进行审核。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事项及合理的补正期限。
3、办理与答复。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行政机关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能答复的本机构会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因信息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归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按要求对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形成的所有工作资料整理归档。
(四)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独山子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保存。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5、申请人可致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0992-3686258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号后,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进度。